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齐河县委原书记孙修炜严重违纪违法案。2021年上半年至2023年,孙修炜在担任齐河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某某、山东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齐某某等人的请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安排他人进行“关照”,通过提前入场、明招暗定、默许陪标等方式,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高标准农田项目、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等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巨额贿赂。孙修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聊城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原主任赵岐刚严重违纪违法案。2015年10月至2021年10月,赵岐刚在担任聊城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聊城市临床检验中心主任等职务期间,接受济南某公司业务经理魏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量身定制倾向性技术门槛、在评标环节刻意抬高意向企业评分等方式,为请托人在检验设备采购、耗材供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共计177万元。赵岐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5年9月,赵岐刚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深化治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市场环境。地方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扛牢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招标投标主管监管部门要坚持严管严治,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挖彻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各协作单位要同向发力,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