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
来源:胶州市纪委
经市委批准,自2024年10月上旬至2025年1月上旬,十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安排5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民医院(东方医院)、市心理康复医院、市中医医院以及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等11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对上合示范区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聚焦问题、重心下移、以上率下、坚决打赢”工作基调,紧扣“实干突破年”主题,围绕“五大新城”建设,紧盯权力和责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突出“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以精准有效政治监督为同心同向建设现代化上合新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反映渠道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1.巡察组联系电话。各巡察组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举报电话如下:
2.巡察组电子信箱。登录胶州市纪委监委网站,点击“胶州市巡察工作举报专栏”,按照提示内容操作即可。
3.微信二维码。巡察组开设了“扫码举报”系统,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胶州市委巡察组举报信箱”进行举报。
2024年10月15日